7.1 检验分类与项目
7.1.1
型式检验
7.1.1.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。
a)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;
b)正式投产后,如产品结构、材料、工艺、关键工序的加工方法有重大改变时;
c)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;
d)产品停产1年以上,恢复生产时;
e)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;
f)正常生产满3年时。
7.1.1.2 产品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6的规定进行。
7.1.2 出厂检验
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应按表6的规定进行。
7.1.1.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。
a)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;
b)正式投产后,如产品结构、材料、工艺、关键工序的加工方法有重大改变时;
c)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;
d)产品停产1年以上,恢复生产时;
e)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;
f)正常生产满3年时。
7.1.1.2 产品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6的规定进行。
7.1.2 出厂检验
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应按表6的规定进行。
表6
型式检验项目、出厂检验项目及不合格类别
- 上一节:6.14 耐腐蚀性能
- 下一节:7.1 检验分类与项目